勞務協議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不知道大家是否了解勞務協議到期如何處理的問題,有些員工到期可能不想要續簽,但是又害怕需要賠償,那么勞務協議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接下來將由找法網小編為您介紹關于勞務協議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勞務協議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有補償要根據情況分析。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話,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二、勞務協議解除需賠償嗎
解除勞務協議不一定需要賠償。但如果是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被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或者是合同期滿,用人單位降低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而終止的,需要賠償。
三、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的需要提前通知嗎
單位不續簽的不需要提前通知。由于《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沒有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的必須提前30日通知,那就要看當地的地方性勞動法規終是否有規定或勞動合同終是否有約定,沒有規定或約定的雙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有規定或約定的按照規定或約定執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用人單位工作,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雖然單位無須提前通知不續簽,但是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勞動者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你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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