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訴狀訴訟費由誰來承擔
一、民事起訴狀訴訟費由誰來承擔
民事起訴狀訴訟費由原告在提起訴訟的時候向法院預先交納,法院收到訴訟費用后要向原告出具相關的憑證。判決后,由敗訴方承擔,如繳納的是勝訴方,可憑訴訟費收據直接到法院退回所交訴訟費。但有時法院也會在判決中讓雙方各承擔一定比例的訴訟費。
二、民事起訴狀的作用
找法網提醒您,民事起訴狀的作用是:
1.當事人提交起訴狀是其行使起訴權的表現;
2.起訴狀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予以立案、受理的憑證;
3.起訴狀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或者需要確權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書。
三、民事起訴訴訟費多少錢
起訴訴訟費一般的費用是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2.5%-200元;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2%+300元;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1.5%+1300元;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1%+3800元;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訴訟標的額×0.9%+4800元;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訴訟標的額×0.8%+6800元;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7%+元;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6%+元;
10.超過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5%+元。